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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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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即2018年2月24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股东:(1)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包机”)持有本公司股份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8%;(2)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3%;(3)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合称“三个股东”)。三个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经于2018年1月22日起正式上市流通。三个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44%;其中三个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春秋包机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0%);(2)春翔投资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0%);(3)春翼投资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2%)。三个股东合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7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即2018年2月24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上市前承诺的减持价格。(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于2018年3月19日至28日期间:(1)春秋包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2,233,499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65,600股,合计减持本公司3,899,0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2)春翔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3,368,819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513,900股,合计减持本公司5,882,7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4%;(3)春翼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1,099,68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20,500股,合计减持本公司1,920,1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三个股东合计已经减持公司股份11,702,0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三个股东剩余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0万股,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国旅35.70%的股权,为春秋国旅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王正华先生对春秋国旅的持股比例远大于春秋国旅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与春秋国旅的其他2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因此,王正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的2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其中第一大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包机43.80%股权。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女士(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投资28.33%股权。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王煜先生(春秋航空董事长,与王正华为父子关系),持有春翼投资36.33%股权。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女士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王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内容)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春秋国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公司以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8-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等部分董事高管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公告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一村共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共富1号基金”或“本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实施上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共富1号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50万股,交易金额为165,697,543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共富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

2、截止增持计划披露日(2018年1月25日),共富1号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以及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合计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共富1号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增持公司股票。共富1号基金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以不超过17,000万元资金购买公司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情况:

共富1号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的存续期限为3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后,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基金投资于春秋航空(601021)的A股股票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现金管理类金融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共富1号基金于2018年3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使用资金165,697,543元,购入公司股票5,500,000股,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共富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5,500,000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0.6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发布的《春秋航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018年3月27日,公司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58.00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91689.7713万元整,其他登记信息未变。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839377X5

名称: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乙)

法定代表人:王煜

注册资本:人民币91689.771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日

营业期限:2004年11月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内地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市际包车客运;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工艺礼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职工食堂、航空配餐(限分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