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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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案件进展的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2018-02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经由仲裁机构仲裁的部分已收到裁决书,经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部分仍在审理过程中。

●仲裁部分涉案金额:货款39,116,128元,利息及其他费用。

一、 案件基本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称“贸仲委”)送达的《DM20161552号购销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贸仲委送达的《变更请求受理通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州数码”或“申请人”)与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货款、利息损失及其他费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7-001号《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临2017-007号《关于收到变更仲裁请求通知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6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应诉通知书》,武汉智慧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智慧公司”)因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微软公司”)违反项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要求微软公司与公司退款,要求向微软公司退货,并要求公司及第三人神州数码、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天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办理退款退货手续。(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7-031号《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

上述仲裁及民事诉讼均为“购买基于微软 CityNext 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以下称“项目”)所产生的纠纷,该项目最终用户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智慧公司为其授权采购方,微软公司为项目所需产品和服务最终提供方,公司为项目集成商,通过渠道供货商神州数码从微软公司采购产品并交付给最终用户。

二、 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仲裁、诉讼通知后,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依法应诉,并积极协调相关各方解决争议问题。近日,公司收到仲裁案件裁决书,民事诉讼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三、 仲裁部分裁决情况

根据贸仲委[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35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共计39,116,128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延期支付货款造成的计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请人利息损失2,589,829.11元,及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每日5,090.45元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的申请人利息损失。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0万元以补偿申请人花费的律师费。

4.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36,612.10元,被申请人承担329,508.90元。

四、本次仲裁裁决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仲裁案件与民事诉讼案件是基于同一个项目产生,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且请求相互冲突,本次仅是仲裁案件裁决,各方争议尚未最终解决。如民事诉讼案件原告智慧公司最终胜诉,则微软公司应履行退款退货义务,则本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将不复存在,公司将无需向神州数码支付任何货款,而神州数码应向公司退还已支付的部分货款。如民事诉讼案件原告智慧公司的诉求未被支持,则公司有权要求智慧公司支付项目合同应付未付款项等,此种情形下,公司将会向神州数码支付对应货款。

此外,公司也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包括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综上,目前仲裁案件裁决内容及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认为不会对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积极协调项目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以推动项目各相关方尽快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就案件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