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3日披露《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公司就上述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土地租赁及代垫工资薪酬和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关联方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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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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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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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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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付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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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方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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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土地租赁及代垫工资薪酬和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关联方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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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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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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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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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方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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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土地租赁及代垫工资薪酬和水电费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石大胜华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