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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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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时间较长,且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并撤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具体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汉康、周景春、占利华、林曦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审议事项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时间较长,且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并撤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具体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95.42%的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重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主要历程如下:

1、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2、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 月 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2017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 2017年 4 月26日、2016年5月 4日、2017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7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3、2017年6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4、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5号《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并于2017年7月8日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文件。

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于2017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6、2017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8月14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7、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7244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7244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同日,公司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9、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7244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同日,公司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时间较长,且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并撤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亦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协议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交易各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原定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泽璋、王丽娜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8年4月2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