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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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公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8-03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96亿元,生产企业为公司下属26家企业,销售主要通过白云山和黄公司、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两个平台实现。

1.补充披露公司医药产品销售模式,包括白云山和黄公司、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具体业务模式、人员安排,所销售公司药品类型、规模等情况,以及公司其他销售平台产品销售情况。

2.结合公司药品销售模式,说明取消药品加成、“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对公司药品销售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3.年报显示,白云山和黄公司是公司合营公司,且为公司关联方,请补充说明公司将其作为销售平台的原因,双方交易机制和具体安排,交易金额及定价公允性。

二、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以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公司)为主的大健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5.74亿元,同比增长10.35%,毛利率45.25%,同比提升4.47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存货37亿元,同比增加近10亿元,主要系该公司为应对春节销售高峰而备货。

4.结合公司王老吉等产品成本构成,包括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价格、用量变动,人工费用、折旧摊销等明细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5.结合最近三年王老吉公司年末存货情况与春节时间关系,说明报告期存货增加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扩大生产降低单位成本,提升毛利率的情形,是否存在存货积压导致减值的风险。

6.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4、5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三、年报披露,2017年1月起,公司对王老吉公司已发生尚未兑付的搭赠、陈列等产品促销费从“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科目调整至“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核算。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42.86亿元,其中销售服务费12.79亿元,同比增加4.73亿元,广告宣传费5.67亿元,同比略增。

7.补充披露最近两年王老吉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净利润及在上市公司中的占比,销售费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相关科目期末余额、在上市公司中的占比、明细结构变化及原因。

8.结合最近两年王老吉公司销售模式、促销方式及变化,说明相关销售费用的结算流程、会计处理方法及变动情况。

9.结合上述问题,说明调整相关产品促销费会计核算方法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7、8、9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四、年报披露,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承诺,待“王老吉”商标全部法律纠纷解决,自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将“王老吉”相关商标转予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广药集团支付8,603万元王老吉商标使用费。

11.结合协议约定,说明公司支付相关商标使用费的依据。

12.结合“王老吉”商标相关法律纠纷诉讼进展,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将“王老吉”相关商标转予公司的条件成就情况,及其后续安排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按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