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邯郸城乡生物质中心、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邯郸城乡生物质中心、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各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存在因各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具体协议的风险,最终能否签署具体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的数量及投资额仅为预估数,实际数量及投资额以项目具体协议约定为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近日,本公司与邯郸市人民政府、上海复振科技有限公司就邯郸城乡生物质中心、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

甲方为邯郸市人民政府,乙方为本公司,丙方为上海复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与甲方及丙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复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复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10日

注册资本:1,084.7458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国泰路127弄(复旦科技园1号楼236室)

法定代表人:陈洁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生物技术、环保产品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环保产品、绿色生态生物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药品类、危险品)、百货、肥料销售;投资管理,工程招标,商务信息咨询,项目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环保成套设备、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的销售及安装;清洁服务。

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合作宗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消解农业面源污染,改良农田土壤环境质量,邯郸市人民政府、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振科技有限公司三方(以下简称“三方”)计划合作进行邯郸城乡生物质中心、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三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利用各自资源和条件积极开展合作,坚持全面合作、共同发展、诚实守信和市场化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三、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城乡生物质中心项目。项目拟计划在邯郸市范围内建设约20座生物质中心及其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人民币30亿元(实际数量和金额根据甲方规划和项目批复情况,以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约定为准)。建设及运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沼气工程及有机肥工程等。

2、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拟计划在邯郸市范围内建设约10万亩优质数字化农田,总投资约人民币5亿元(实际数量和金额根据甲方规划和项目批复情况,以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约定为准)。建设及运营内容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微生态数据库、农田土壤有机质提升及土壤修复改良工程等。

(二)各方权责

1、甲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对项目给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助乙方、丙方依法依规完成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协调解决生物质中心项目设计处理能力所需的有机废弃物原料。指导乙方、丙方进行项目选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分批供地。负责项目红线以外必要的排水、供电、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助乙方、丙方建立秸秆、畜禽粪等有机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体系,帮助乙方、丙方开展生物天然气并网销售、CNG加气站建设等工作。

2、乙方和丙方:共同出资(甲方所属国资公司也可出资参股)在邯郸市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有关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及日常运营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报批各项手续,依法取得项目相关的政府许可等文件。控制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技术标准要求。

(三)推进计划

甲乙丙三方先选择试点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以点带面,在邯郸市其他县区全面推进。

四、重要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项包括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以及具体合作方案等,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各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存在因各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具体协议的风险,最终能否签署具体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数量及投资额仅为预估数,实际数量及投资额以项目具体协议约定为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果两年之内三方就该项目的合作仍无实质性进展,三方可以重新商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邯郸城乡生物质中心、优质数字化农田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