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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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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0 公司简称:交大昂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5,550,016.40元,提取盈余公积15,555,001.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995,014.7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原料和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模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价与选择(含比价)、合同管理、验收、付款等环节。

(2)代理产品采购主要是公司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签署代理或经销合同。

2、生产模式公司生产厂和全资子公司围绕现有的产品结构展开工作,公司产品分成自产产品和委外加工产品。工厂和全资子公司自产产品主要拥有下列核心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以营销部门输出的产品销量预测数据为依据制定生产计划,工厂组织生产或委托有资质的工厂(事先通过评审后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生产。

3、销售模式终端产品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营销模式,拓展公司的业务渠道。线下主要是实体店销售,主要有各大卖场、专卖店、药房等;线上主要是电视购物、电商渠道等。食品及保健品原料(菌粉和植物提取物系列)主要是直接销售。

(三)行业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中发布的“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加强特殊食品审评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促进保健行业健康发展,在推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再度加强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是一个刚需市场,在利好政策的激励下,在互联网营销等新兴业态的不断推进下,保健食品企业正在扩大发展。科技创新获得产品的发展后劲,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创新的经营模式、健全的质量管理、过硬的产品质量,才能在更加开放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获得席位,继而赢得持续盈利的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4.94%;实现利润总额2.18亿元,同比增长59.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增加16.93%。总体来说,基本经济指标符合年初预期。

报告期内,主要围绕“夯实主业,加大保健食品板块发展力度、积极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强化发展项目的投后管理,金融和房地产板块经营好已有项目”的总体目标。保健食品板块不断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和产业延伸,深度开发个性化产品,提升昂立品牌的附加值,并加大了研发、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投入,为今后的发展做好了布局。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保健食品板块

年初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个重要项目:新工厂建设项目和直销牌照申请项目。新厂建设项目完成了新厂选址、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直销牌照申请项目已完成了对下属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增资,及上海商务委对资料申报和现场审核,有待商务部审核、批准。

(1)探索尝试新零售渠道,逐步完善营销体系。保健食品板块在原卖场、门店、电商、电视购物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探索尝试新零售/O2O渠道,推出了新研制的【昂立超级.昂微态+】系列产品,针对国人儿童、女性、青壮年、银发族的不同健康需求,精心复配的四款定制型益生菌产品,每款产品都根据目标人群的健康需求搭配了多款国人原籍菌及昂立专利菌株,新产品与新渠道拓展模式的尝试,也是为直销模式作了铺垫。

(2)继续加大核心竞争力益生菌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年度研制申报新品10多项。除自主开发新品外,公司与由瑞金医院牵头的20家中心联合开展的《益生菌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已经完成400例人群的临床跟踪工作,取得较好成果。公司主持编制的轻工业行业标准QB/T 5165-2017《食品用乳酸菌鉴定技术指南》于2017年8月7日颁布,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完善品控管理体系,保证产品品质。通过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品质意识,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链监控,保证公司所有产品的品质,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2017年4月“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昂立牌昂立多邦胶囊” 被评为上海保健品行业名优产品,同年11月“昂立一号牌优菌多颗粒(儿童型)”、“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 “昂立一号牌口服液” 、“昂立牌昂立多邦胶囊”入选首届名优新保健食品展示会产品名录。

2、其他板块经营稳定

报告期内,金融板块恪守防控风险策略。房产板块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经营好已有项目。

3、常态化管理有成效

(1)优化内部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夯实基础管理的同时,顺应时代发展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创新观念、完善精细化管控手段。在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范围内推进ERP业务系统,全面启用后将对管理理念、业务数据、人力资源管理等得到强大提升。顺利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转版工作和贯彻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员工和管理层的风险防控、质量、食品安全意识,通过追求质量,不断找出问题,找到持续改进的方向。

(2)提升企业凝聚力

报告期内,顺利完成工会委员、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的换届改选工作,将有利于培养年轻干部和骨干,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在公司党委的组织下,组织开展系列参观、学习活动,特别组织学习交流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增强了党员和骨干做大做强公司大健康产业的信心。公司工会和行政协作,组织了员工体检、疗休养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公司工会和行政还对困难职工进行了访问,送上了公司的关爱。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昂立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

上海昂立海之宝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昂立贸易有限公司

无锡昂立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昂立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昂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昂立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昂立视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诺德生物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诺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金农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昂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施惠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昂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国平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17-01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0名,实到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5,550,016.40元,提取盈余公积15,555,001.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995,014.7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年4月19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长刘益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定期报告的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出具的各期财务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相关事项的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相关投资事项中公司投资及收购行为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5,550,016.40元,提取盈余公积15,555,001.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995,014.7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做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8-01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2018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7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7年年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8-01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通知、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及2017 年12月2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和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上述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损益,按规定应列报于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不再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处置固定资产收益148,266.25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4,006.01元,净收益134,260.24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资产处置损益”。上年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28,220.89元,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51,519.08元,净收益-23,298.19元,按规定列报于上年“资产处置损益”。上年各科目累计影响金额分别为:营业外收入-128,220.89元,营业外支出-151,519.08元,资产处置收益 -23,298.19元。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中与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69,938.21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其他收益”项。上年比较数据不再进行调整。

以上调整对各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通知、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对利润表部分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公司在年度报告编制时对新规定的执行及其影响做出了充分表述。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利润表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做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存货报损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存货报损的说明

公司昂立产品主要是生物活菌类产品,该产品的主要特征是改善人体肠道菌群。生物活菌的保鲜活度要求较高、保存时间较短,部分产品常温下保质期仅为12个月,经过流通等多个环节,有部分产品已不适合用于销售。

本次报损的产品总额5,203,818.98元,均为生产、销售过程中过期、毁损或变质的库存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产品禁止生产经营,故拟作报损处理。

三、本次存货报损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存货报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3,818.98 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存货报损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存货报损。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存货报损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