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9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79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9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3月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33.9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7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8.3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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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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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01570001号),验证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79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9,597,09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33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9,258,09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139,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180万股增加至8,213.9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夫妇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362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7%,本次授予完成后,冯宇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44.0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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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9日,在2018年-2021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104.12 万元,2018-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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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相关成本费用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公告编号:2018-03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9.4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21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年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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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昭衍新药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62、0000000163、0000000164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4月19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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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0.2万股,除此之外,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