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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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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8年4月21日,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5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641,007.3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28,666,587.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964,100.73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27,000,000.00元,2017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7,343,494.38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足,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将股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6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2号)核准,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764.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85.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W[2017]B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17年0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7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故公司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具体募集资金存储及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36,023,521.08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E1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01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36,023,521.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时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化内容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营业外收入”项,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支出”项,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同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影响如下: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实施,公司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包括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新会计政策的实施,会引起损益类科目之间的调整,但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8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7、审议《关于2017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18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18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2018年5月1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合欢西路18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议案编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合欢西路18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 系 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80”,投票简称为“贝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不包括临时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30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杨锡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锡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杨锡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锡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锡江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锡江先生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杨锡江先生原定任期为2017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锡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对杨锡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祝翔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两名现任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祝翔宇先生简历

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财务部会计。

祝翔宇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除祝翔宇先生配偶沈君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00股外,祝翔宇先生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3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3:00 至5:00 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总经理郭俊新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财务总监许小珠女士、独立董事吴梅生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先卫国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