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继承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继承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的通知,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周玉英女士生前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941,8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61%)过户至其继承人李新宇先生名下,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402000012063),过户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新宇先生持有公司221,376,0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9.93%。李新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09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的通知,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周玉英女士生前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941,8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61%)已于2018年5月7日过户至其继承人李新宇先生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新宇先生持有公司221,376,0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继承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李新宇先生、宋鹰先生和周玉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及总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李新宇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09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1 月 17 日对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峰先生及李奉刚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王伟峰先生及李奉刚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25%,减持总数量不超过 3,944,66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552%,详情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截至 2018 年 05 月 08 日,王伟峰先生及李奉刚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同日收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峰先生和李奉刚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支持,公司副总经理李奉刚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售股份自其锁定期届满之日( 2015年07月18日)起延长锁定 1 年,即自愿锁定期为2015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18日。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支持,公司股东王伟峰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01月27日的公司限售股份自其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延长锁定 6个月,即自愿锁定期为2016年01月27日至2016年07月27日。

3、资产重组时所作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王伟峰承诺:本人认购的拓维信息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12个月承诺限售期满,且火溶信息2014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30%;在本次拓维信息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满24个月后,且火溶信息2015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60%;在本次拓维信息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满36个月后,且火溶信息2016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100%;上述所述各期可转让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还应当扣除本人依据有关协议需要进行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额;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本人成为拓维信息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2)业绩承诺

王伟峰、魏坤、李彬共同承诺,火溶信息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7,800万元、9,750万元。

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未能实现当年承诺净利润,但当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50%,则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王伟峰、魏坤、李彬应按当年利润未实现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相关现金和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峰先生及李奉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