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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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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8-08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04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373,330,7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股。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18年04月23日,公司完成对14,36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36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73,330,707 股变更为373,316,347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316,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03日至登记日:2018年05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咨询联系人:李彦庆

咨询电话:0938-2851611

传真电话:0938-285505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08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8-086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1.7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1.64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8年05月15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众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2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将于2018年05月15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373,316,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38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众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74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05月15日生效。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