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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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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18-042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的“5、合并现金流量表”和“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部分内容填列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的“5、合并现金流量表、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金额数据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更正后: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外,《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同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和张榜对《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5月3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

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