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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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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5月1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金额、赎回份额数量及在各销售机构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有份额数量,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适用基金产品:

2、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5月10日起,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上述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元(含申购费)。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工银瑞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5月10日起,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三、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关于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6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2017年9月15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7年10月13日起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止2018年5月4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190号)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深成LOF

基金代码:164823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8年5月11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合同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8年5月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国中铁”(股票代码:601390)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十日

关于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选择期的公告

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31日。其中,2018年5月4日(含当日)至2018年5月10日(含当日)为赎回选择期,2018年5月4日(含当日)至2018年5月31日(含当日)为申购选择期。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延长至2018年5月31日(含当日),申购选择期维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5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