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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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2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光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源光伏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近日,绿源光伏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JK180528506640),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为2018年5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洪城水业为绿源光伏提供担保,并与九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BZ18052812502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5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沿江南路292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毛艳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

股东情况:洪城水业占绿源光伏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绿源光伏截止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4,917.03万元,净资产2,206.17万元,资产负债率55.13%,净利润-28.99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限至 2023年5月28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邓波女士、衷俊华女士和万志瑾女士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绿源光伏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绿源光伏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绿源光伏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6,700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1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2.04%。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2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5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朝阳环保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近日,朝阳环保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JK180528506654),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千伍佰伍拾万元整,期限为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洪城水业为朝阳环保提供担保,并与九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BZ180528125052),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328号

法定代表人:肖鑫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提供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股东情况:洪城水业占朝阳环保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朝阳环保截止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8,061.57万元,净资产3,592.22万元,资产负债率55.44%,净利润 166.6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0万元;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限至 2019 年5月28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邓波女士、衷俊华女士和万志瑾女士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朝阳环保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朝阳环保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朝阳环保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350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250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1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2.5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