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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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38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本次增资目的

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钢板公司”)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山东钢铁持股66.67%,Bisalloy Steel Group Limited持股33.33%。为进一步扩大贝斯钢板公司经营规模,促进贝斯钢板公司快速发展,贝斯钢板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拟增加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2.本次增资方式

新增的300万美元来自贝斯钢板公司未分配利润和2018年待产生利润。贝斯钢板公司章程规定,中外双方各按50%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中外双方此次按5:5的比例增资,增资后,山东钢铁出资由200万美元增至350万美元;Bisalloy Steel Group Limited出资由100万美元增至25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股东及出资比例:山东钢铁持股58.33%,Bisalloy Steel Group Limited持股41.67%。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主要为了扩大贝斯钢板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放弃山东钢铁集团聊城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外部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山东钢铁集团聊城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80%的股权,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洲公司”)持有20%的股权。冠洲公司拟将其在聊城公司所持有的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万元)转让给聊城厚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厚广公司”)。

聊城公司是公司与冠洲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现冠洲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聊城公司20%的股权全部予以转让,公司作为聊城公司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近期聊城公司的销售业务中与聊城厚广公司占比逐步扩大,且逐步取代了与冠洲公司的部分业务。为保持聊城公司与聊城厚广公司业务的持续,公司拟同意聊城公司外部股东冠洲公司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