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管理层及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拟订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及骨干,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8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