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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2018-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6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556号),2015年4月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60,000.00股,发行价为10.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2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059,862.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968,937.36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21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939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项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章制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4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8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保荐机构等相关议案,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2016年9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5-01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068)。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8日止,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全部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