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6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三楼总办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唐健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秘书(代)唐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恒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唐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恒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唐琨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工作,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王恒波先生属于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情形。2017年4月6日,因公司工作安排,王恒波先生主管人力资源部工作,故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职务,离任后其仍在公司任职。2018年4月25日,鉴于公司治理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王恒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恒波先生自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存在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因个人资金安排,王恒波先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6,800股(股票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该次减持属于合理、合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或者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形。

王恒波先生、唐琨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

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公司在石家庄、郑州二个城市的授权经销商的股东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协议双方拟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近日,公司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分别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石家庄捷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郑州捷顺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经营正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2日、6月13日、6月15日三个交易日股价出现了跌停,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表示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公司股价不理性的下跌,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根据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复牌业务,具体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2018年6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近期由于市场的异常波动,公司受到了中小股东、合作伙伴、媒体等较多的关注:公司基本面如何,目前经营情况如何?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利润下滑原因,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是否扭亏?公司股票突然闪崩,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利空?鉴于此,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发布本次公告。

一、关于公司运营情况的说明

1、公司基本面良好

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一切正常,未出现影响公司业绩的重大不利情形,且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财务状况健康

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账面资金人民币15.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0%,没有银行借款,还有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授信尚未使用,整体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3、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采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各项工作均正常、有序开展。

4、年初制定的各项市场战略在有效推进中:

(1)公司重点业务,智慧停车业务呈现高速发展趋势。截至目前,公司智慧停车累计签订车道数达1.36万条,涉及车位数超160万个,日提供停车服务超300万次,日线上订单交易笔数超20万笔。其中,签订车道数较2018年初增长年初增长71%,线上日交易笔数较2018年初增长112%。

(2)大客户业务持续增长,今年以来公司连续中标大客户集采。包括中标中海地产集团车行人行通道产品集采;中标恒大集团停车场产品集采;中标万科集团2018-2020年停车场、门禁、通道系统集采;中标阳光城物业全国停车场系统改造等;中标重庆金科集团停车场、人行管理系统2018-2020年集采。上述中标项目,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为公司带来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订单。

(3)城市合伙计划有序推进,目前已包括青岛、贵阳、长沙、福州、郑州、石家庄在内的6个城市成立合资公司,并开展业务。

(4)公司于近日面向过往公司渠道没有覆盖的国内三、四线及以下的城市,启动了千城加盟计划,采用指定产品在上述市场开发加盟商,拓展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发展,使该部分市场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5、公司产品研发进展效果显著

2018年以来,我司加大了研发投入,重点研发项目和方向进展明显:

(1)新一代智能硬件操作平台JieLinK+,公司在快速交付、远程运维、可视化管控、无人化服务方面能力得到提升;

(2)全线智能硬件(门禁、车场、道闸)实现现有产品的覆盖,实现智能化连接、一键化交付、平台化管控的能力;

(3)在视频识别技术方面,发布了基于自主算法的人脸识别一体机和分体式产品,并已得到推广和应用;

(4)城市级停车平台形成路内路外诱导、充电一体化城市级布局能力;

(5)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持续升级,系统不断优化,稳定性更高,用户体验感更好。

6、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一季度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净利润为人民币-25,070,839.54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季节性因素影响。一季度是行业的传统淡季,根据历史数据看,一季度的收入一般只占到公司整体收入10%左右,整体收入不足;

(2)2018年公司采取积极的市场策略,注重业绩规模的增长和线下停车场覆盖的增加,为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奠定基础。在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策略上采取更灵活的手段,体现在经营毛利上有所下降;

(3)今年以来大项目、大客户订单占比较去年同期较大提升,这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相对较长,造成收入确认相对滞后;

(4)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新业务开拓的投入,研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智慧停车业务、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行业客户等业务投入加大,导致公司在研发、管理费用上较去年同期有较幅度大增加;

(5)公司智慧停车业务还在持续投入期,运营收入还没体现出来。

7、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对2018年半年度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18年半年度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人民币2,834万元至5,66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发现需要修正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9、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共累计质押股份189,3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49.40%,占公司总股数比例的28.40%,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后续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进展的说明

1、2018年6月14日,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标的资产属于汽车服务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捷顺科技,证券代码:002609)自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鉴于协议双方在关键条款上无法协商一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捷顺科技,证券代码:002609)自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筹划另一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标的资产属于智能视频分析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捷顺科技,证券代码:002609)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并积极推进后续事项,并自本次停牌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上述事项还在讨论论证之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在推进的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可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简历

王恒波,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4月起,历任公司产品工程师、总经办秘书、经营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王恒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6,8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经查询,王恒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琨,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8月入职公司,2016年12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唐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查询,唐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