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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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8-04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出具的《关于不减持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生物控股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反映,生物控股向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承诺:

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减持生物控股所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生物控股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8-04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副董事长魏学峰先生、董事温利民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国英女士、副总裁王永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财务总监张红梅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反映,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承诺:

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公司股份情形,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8-04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不存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副董事长魏学峰先生、董事温利民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国英女士、副总裁王永胜先生、副总裁张竞女士、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财务总监张红梅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张翀宇先生、副董事长魏学峰先生、董事温利民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国英女士、副总裁王永胜先生、副总裁张竞女士、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财务总监张红梅女士。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果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