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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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四名激励对象蒋映岚先生、胡洋先生、吴双胜先生及王锋先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以上四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合计134.4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8-005号公告《香江控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09803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四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8年6月5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账户内的1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40067.1424万元变更为339932.7424万元,总股本将由340067.1424万股变更为339932.7424万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是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的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减少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