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2(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至2018年6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46,39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56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6,36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31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5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孙钻、白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藏伟、蔡华明、杨勇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截止2018年6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0,250.6483万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244.9483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已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