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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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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22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通知,鉴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决定推荐刘堃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3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刘堃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东安公司机动厂305车间数控室技术员,机动厂团委书记,东安公司团委副书记,东安公司团委书记,东安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航空机电制造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东安机电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东安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哈航集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哈汽集团工会副主席兼群众工作部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工会副主席兼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8-02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通知于2018年6月13日送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职工监事刘堃共同组成七届监事会。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8年6月22日16:0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刘堃监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袁天奇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袁天奇先生以3票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8-02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3日送达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18年6月22日15:3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李鑫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陈笠宝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2名监事及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笠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陈笠宝董事长、宋志强董事、李鑫董事、刘海波董事、李学军董事组成,其中,陈笠宝先生为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张纯信独立董事、张春光独立董事、孙岩董事组成,其中,张纯信先生为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孙开运独立董事、张春光独立董事、刘海波董事组成,其中,孙开运先生为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开运独立董事、张纯信独立董事、宋志强董事组成,其中孙开运先生为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宋志强先生担任新一届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江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岳东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李学军先生、杨宝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附件:杨宝全先生、王江华先生及岳东超女士简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

附件:简历

1、杨宝全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集团技术中心副科长,东安动力研发中心研究所发动机室副主任、主任,研发中心副主任、市场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江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集团统计员,东安动力销售部市场调研员、资产经营部计划员,证券部证券事务科副科长、科长,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东安动力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室主任。2005年6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安动力股份2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岳东超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加入东安动力证券部,现任东安动力证券事务室证券管理员、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8号工房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李鑫董事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刘堃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亚峰、薛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