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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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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05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已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2018年6月22日15:00。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至2018年6月22日15: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赵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3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48,595,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68,357,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80,238,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更正后)》;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8,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4%;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更正后)》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8,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4%;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正后)》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3,470,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7%;反对票5,125,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08,682,7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5.4966%;反对票5,125,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8,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4%;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一)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32,424,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2%;反对票16,171,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97,636,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5.7904%;反对票16,171,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9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票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5,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7%;反对票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二)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6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81,6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8%;反对票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2,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票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5,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7%;反对票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6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81,6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8%;反对票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8,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4%;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595,805股,其中同意票948,584,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08,005股,同意票113,796,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2%;反对票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黄媛律师和贺春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宣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后,宣利先生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9,825股。

二、增持方式:

宣利先生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宣利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监事宣利先生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