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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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7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需履行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8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财通证券签订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更换为财通证券,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财通证券于近日签订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及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和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通证券承接,国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财通证券委派吴云建先生、卓小伟先生具体负责督导工作。吴云建先生、卓小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吴云建、卓小伟简历

保荐代表人吴云建先生,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万里扬(002434)、宝鼎科技(002552)、万安科技(002590)、新澳股份(603889)、银都股份(603277)、杭叉集团(603298)、日月股份(603218)等IPO项目;万安科技(002590)、新澳股份(603889)等再融资项目;万里扬(002434)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

保荐代表人卓小伟先生,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尤夫股份(002427)、桐昆股份(601233)、初灵信息(300250)、思美传媒(002712)、华铁科技(603300)、恒锋工具(300488)等IPO项目;思美传媒(002712)、万里扬(002434)等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