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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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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8年6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北京和利时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时”)22.5%的股权以5,800万元价格转让给北京和利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康源”)。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和利时22.5%的股权转让给和利康源,并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5,8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和利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中路2号院7号楼1、2、3层

4、法定代表人:邵柏庆

5、注册资本:11,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制药专用设备、包装专用设备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电子元件、电器仪器仪表的批发、佣金代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制药专用设备、包装专用设备。

7、主要股东:和利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益有容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WISDOM HORIZON HOLDINGS LIMITED持股30%。

8、和利康源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457.02万元,资产净额37,380.05万元,负债总额5,076.9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4,956.45万元,净利润3,537.8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和利时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1区15号楼第11层西区1101室

4、法定代表人:周东红

5、注册资本:6,15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本次股权转让前股东及持股比例:

8、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90.79万元,负债总额87.52万元,净资产10,003.2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405.09万元,净利润-199.37万元。

10、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基于对和利时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高度认可,公司对和时利实际投资为4,300万元,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5,80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公司(转让方),和利康源(受让方)

2、目标股权的转让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22.5%的股权,以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整(¥58,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3、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整(¥58,000,000.00元)。

4、工商、税务变更登记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完成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并出具变更登记所需的各项文件,履行相关手续。

(2)自双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方即取得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陈述、保证和承诺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法律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保证所转让的目标股权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转让方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分的权力。转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已合法取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且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放弃对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转让方所持目标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质押,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如有任何第三方向受让方就目标股权主张权利,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约定的交易,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受让方受让目标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予以改正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条约定,未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等,每逾期一日,应向转让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之股权转让总价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受让方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未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本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还原至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状态。

7、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相应义务止。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对公司整合资源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和利时的股权,将获得股权转让收入5,800万元,会产生一定投资收益,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可适当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符合公司长远经营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