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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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2017年1月23日徐缓先生、刘燕平女士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告编号:临2017-001)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此笔业务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0,8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8%,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35,7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35%,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与谢小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7%,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47,760,000股,占徐缓先生及谢小梅女士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0.38%,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

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6,5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11,9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29%,占公司总股本的7.1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按照质押协议约定,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徐缓先生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