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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18-06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冀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2018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公司监事刘冀鲁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7月22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170,524股,减持价格不低于45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2018年1月23日开始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2018年7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18年7月22日,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二、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监事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公司股份100,852,622股(其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股份688,284股),占公司总股本2.2851%;截至2018年7月22日,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股份数量为10,08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82%,刘冀鲁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90,767,412股(其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股份688,284股),占公司总股本2.054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刘冀鲁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刘冀鲁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该计划内剩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2、刘冀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