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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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说明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先生跑路的消息,经公司核实,现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先生2018年初至今一直呆在香港,联系保持畅通,其一直参与商谈重组和协调公司资产出售事宜,相关情况如下:

2018年3月19日晚,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王永红先生及深圳港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桥投资”)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重组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045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战略重组协议》的公告”。

2018年4月3日,中弘集团、王永红先生及港桥投资签署了《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重组协议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048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战略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年5月25日,中弘集团、王永红先生及港桥投资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重组事项,一并终止《重组框架协议》、《战略重组协议》及《战略重组协议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5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077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港桥投资终止重组事项的公告”。

经王永红先生多次商谈,2018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095号“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的公告”,目前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2018年7月8日,公司已与海南罗胜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胜特投资”)签署了附加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4亿元的价格转让如意岛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103号“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等。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638.HK,以下简称“佳兆业”)为香港上市公司,间接控制罗胜特投资40%股权,公司与罗胜特投资及佳兆业之间的相关协调事项一直由王永红先生来协助推进。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公司后续如出现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失去联系的情形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目前已出现的债务逾期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过,但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仍需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收到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王义先生和马乐女士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马乐女士工作调动,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督导职责。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罗书洋先生接替马乐女士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东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义先生和罗书洋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附:保荐代表人罗书洋先生简历

罗书洋:男,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准油股份(002207)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二三四五(002195)要约收购项目、海翔药业(002099)收购项目、中弘股份(000979)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