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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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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2018-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4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于2018年5月2日起计划3个月内以自身及一致行动人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

●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三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0,539,43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5%,增持金额622,124,218.01元。三安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18年8月1日,公司接到三安集团通知,其本次增持计划期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 三安集团

(二)股东持股比例:增持计划前三安集团持有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29.76%,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7.86%,合计持股比例约为37.63%,三安集团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股东在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种类:本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金额:累计(含本次已增持)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且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

(四)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五)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5月2日起的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2018年8月1日,三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30,539,432股,增持金额622,124,218.0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增持后,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51,301,09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61%,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29.76%,合计持股比例约为38.38%。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律师核查意见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鄂正律公字(2018)038号],认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三安光电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三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安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