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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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公告

2018-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58

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丽鹏G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6月26日,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世尧先生、霍文菊女士、于志芬女士、孙红丽女士(以下统称“出让方”)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中锐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孙世尧先生所持上市公司50,390,889股、霍文菊女士所持上市公司26,708,000股、于志芬女士所持上市公司9,698,000股和孙红丽女士所持上市公司9,720,132股,合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1.00%的上市公司96,517,02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转让给睿畅投资;同时,孙世尧先生同意将其继续持有的丽鹏股份66,649,111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7.6%)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2018年7月6日,经协商一致,出让方、中锐控股、受让方就前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取代了各方于2018年6月26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股份转让协议》取消了出让方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事项,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委托股票表决权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40),于2018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委托股票表决权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4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关于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41号),并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8)。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收到出让方、受让方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18年8月8日,睿畅投资取得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睿畅投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转让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完成,睿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96,517,02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孙世尧先生将其继续持有的丽鹏股份7.6%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睿畅投资将合计取得丽鹏股份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60%。睿畅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