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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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4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2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18年8月12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全体监事对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4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2018 年8月12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2018年8月3日在公司内部发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2日,时限达到10日。

(3)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公司宣传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46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华锦电子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权人为:杭州华锦电子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47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归还的基本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办理了人民币4,500万元的单位定期存款,年化利率为4.8%,止息日为2018年8月9日。

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4,500万元本金及54万元利息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情况为: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宁波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办理了1,000万元的单位定期存单,年化利率为4.8%,止息日为2018年9月13日。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二、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存款利息单。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