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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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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
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

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1,902,45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308号)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700万股,并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总股本为46,997.9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297.97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分别为股东邦奥有限公司、昊嘉投资有限公司、东华国际有限公司、丽水晨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众星久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兴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17,190.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6.5766%,将于2018年8月20日起上市流通(2018年8月18日为非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6,997.9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297.97万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邦奥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公告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4条第一款关于减持比例以及第5条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5)在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时,本公司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6)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7)本公司做出本承诺函是以本承诺函做出之日现行有效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减持规则做出,若届时减持规则有所调整的,本承诺函内容相应调整。

(二)公司其他股东昊嘉投资有限公司、东华国际有限公司、丽水晨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众星久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兴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办理。(3)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或公司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所称减持股份均指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或公司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起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起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起步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起步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1,902,45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57证券简称:起步股份公告编号:2018-056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10日、8月13日、8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章利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8月10日、8月13日、8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章利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章利民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章利民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57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邦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邦奥”)持有公司股份95,66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邦奥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198,779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解除限售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解除限售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解除限售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2月19日)。

邦奥将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对所持股份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解除限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解除限售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邦奥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公告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第4条第一款关于减持比例以及第5条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

(5)在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时,本公司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6)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7)本公司做出本承诺函是以本承诺函做出之日现行有效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减持规则做出,若届时减持规则有所调整的,本承诺函内容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邦奥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邦奥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邦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