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9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福星惠誉新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拟向新洲置业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10%。新洲置业以其拥有的武汉市新洲区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亚投资”)以其持有新洲置业100%股权作质押,公司及圣亚投资为新洲置业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洲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95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亚投资”)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新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置业”)、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福星惠誉于近日共同签署《融资合作协议书》;新洲置业与湖北资管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圣亚投资与湖北资管签订《质押合同》;新洲置业与湖北资管签订《抵押合同》;公司、圣亚投资分别与湖北资管签订《保证合同》,新洲置业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上述合同及协议约定,湖北资管向新洲置业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2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10%;新洲置业以其拥有的武汉市新洲区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圣亚投资以其持有新洲置业100%股权作质押,公司及圣亚投资为新洲置业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洲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债务人)新洲置业: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正街59号1层501室,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情况:福星惠誉全资子公司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8年4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2,009,579.00元,负债332,010,000.00元,净资产-421.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21.00元,净利润-421.0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担保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合作协议书》

债权人:湖北资管

债务人:新洲置业

借款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用途:用于新洲置业拥有的武汉市新洲区“福星施岗南”项目开发。

协议生效日期: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湖北资管

债务人:新洲置业

最高借款限额:人民币22,000万元

利率:10%

期限:12个月

用途:缴纳土地税费、工程建设费用、材料采购款、项目公司正常运营支出费用、以及其他湖北资管认可的用途。

协议生效日期: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圣亚投资

质权人:湖北资管

质押物:圣亚投资持有的新洲置业100%股权

担保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及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协议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4、《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新洲置业

抵押权人:湖北资管

担保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

抵押物:新洲置业拥有的位于武汉新洲区阳逻街万山村鄂(2018)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2055号土地使用权

担保期限:自抵押权有效设立之日起,至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协议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份《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资管

保证人:本公司、圣亚投资

担保本金:人民币22,000万元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费用以及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反担保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债务人):新洲置业

被保证人:本公司

反担保范围:基于《保证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上述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反担保期间:本承诺函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为债务人代偿之日后三年。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生效时间:自反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促进公司项目快速开发。新洲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621,233.2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9,117.93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21,233.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7.82%)、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9,117.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60%),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96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出差在外,由副董事长张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8人,代表股份270,984,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62,462,474股的28.15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1人,代表股份250,934,783股,占公司总股本962,462,474股的26.07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7人,代表股份20,04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962,462,474股的2.08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梅娜律师、王怡萱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38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68%;反对19,441,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744%;弃权159,3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8%。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9,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88%;反对19,441,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179%;弃权159,3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3%。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419,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01%;反对18,982,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051%;弃权582,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8%。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65,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63%;反对18,982,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775%;弃权582,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梅娜、王怡萱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97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将其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1、公司名称变更

变更前的公司名称: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

2、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对农业的投资;对影视行业的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及开发;商业及物业经营、管理;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余登记事项保持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20100725768519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东西湖区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8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200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对农业的投资;对影视行业的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及开发;商业及物业经营、管理;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福星惠誉为公司重要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的推进。相关变更事项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