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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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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3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2018年8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2个月

2、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投资期限:364天

5、投资起始日:2018年8月20日

6、投资到期日:2019年8月19日

7、预期收益率:4.2%(年化)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2018年8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148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4、投资期限:103 天

5、投资起始日:2018年8月24日

6、投资到期日:2018年12月5日

7、预期收益率:4.2%(年化)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适度的短期保本型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1月13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9.4万元。

2、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1.4万元。

3、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

技支行签订《盛京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4、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2天期“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8月14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9.5万元。

5、公司于2018年3月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27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8年第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2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7月18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2.7万元。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3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8-18)。

公司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如山)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15,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6%)。

2018年 8月27日,公司收到杭州如山《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18 年 8月2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如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杭州如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杭州如山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杭州如山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