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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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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还有不少战略架构功课要做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杨 吉

依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的《新数字经济与发展》报告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共识,数字经济由信息(数据)、协作(机制)和平台(生态)三大基础构成。数据成为驱动经济发展关键,数字基础设施成为新基础设施,数字素养成为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新要求。

几个月前,马云在一次行业论坛上发表演讲说,“电子商务仅仅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应该将审议中的《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而就在上月最后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电子商务法》,这标志着“电子商务”这个我国最主要的在线场景应用获得了法律层面的规范和指引。

在我国互联网场域,向来不缺口号、概念。王兴第一个说出“互联网下半场”,李彦宏表示要全部下注(all in)“人工智能”,马化腾从“互联网+”到最近低调地提出“数字化助手”。那么,马云如此高度关注“数字经济”是否释放出一些信号,或预示着某种趋势,或真如某些评论认为的那样“事关未来国家竞争力”?

在可查找的文献中,“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一词由全球久负盛名的新经济学家和商业策略大师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首创。因在1995年出版的《数据时代的经济学:对网络智能时代机遇和风险的再思考》(The Digital Economy: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ed Intelligence)中预见了“基于数字化技术的经济活动”,泰普斯科特被公认为“数字经济之父”。当时也是“互联网商用化”发展元年。1998年,美国商务部在《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指出,数字革命已成世纪之交各国战略讨论的核心与焦点,将成为驱动新时代发展的强力引擎。在信息技术影响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货币”不再起决定性作用,“信息”日渐成为核心资源。

多年后的今天,当数据被普遍视作“已取代石油成为当今世界最有价值的资源”,这份20年前的报告准确的预测和惊人的洞见,无愧于那个时代的趋势引领者。而之后数十年间,美国政府围绕“数字经济”议题连续发布13份重磅报告,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相关举措,扮演了全球数字经济的理念布道者和产业领导者的角色。其中有值得注意的三个关键节点:2010年,美国商务部提出“数字国家”概念;2015年,发布《数字经济议程》,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实现繁荣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2018年,发布工作文件《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衡量》。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奥巴马政府还相继推出“开放政府”“开放数据”“数字政府”等战略计划。一系列高效的公共服务和前瞻的政策措施,确保了美国在信息技术革新、数字成果取得上长期的领先地位。

马云的立法建议,自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迫切的情势所需。但在议事日程、具体步骤和行动节奏上,未免操之过急。至少,单纯就“数字经济”这一命题来立法,在技术层面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一次最简单的在线购买为例,由它衍生出的消费维权、税收监管、隐私与信息保护,就是三个不同维度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可能需要不同的针对性法律来约束、规范。当数字经济成为新经济社会形态和一种发展新范式,它是基础性、全局性和统揽性的,将贯穿今后主要的经济活动,对其专门立法,不亚于在给整个时代制定法律。

从宽泛意义上说,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快速推进、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建设,只是当时它被冠以“金字工程”“信息产业”“信息化”“两化融合”“网络经济”“信息经济”等名称。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给内涵一直处于模糊状态的“数字经济”下了定义: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次年,数字经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由此上升为“国家行动计划”,配合政府的产业结构转型、信息经济递进的战略部署。极为相似的还有,马化腾在此档口,及时编著出版《数字经济:中国创新增长新动能》,如果加上2016年同样出自他手的《分享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新经济方案》,马化腾来自“庙堂之外、江湖之远”的声音,对政策制定和推动者而言,可谓助力及时、补位得当。

在《数字经济》中,马化腾最大的贡献有两点。第一,他归纳了五个清晰的特征:数据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数字基础设施成为新的基础设施;数字素养成为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新要求;供给和需求的界限日益模糊;人类社会、网络世界和物理世界日益融合。马化腾这番话,既为数字经济指出了路径方向,也为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输出了“中国见地”。第二,马化腾借此梳理了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的关系:“互联网+”是手段,数字经济是结果。结合《信息经济:中国转型新思维》、杨培芳的《挽在一起的手:协同互利新经济哲学》、赵国栋《数字生态论》、联合国贸发组织发布的《新数字经济与发展》报告等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共识,数字经济当由三个基础作为构成:信息(数据)、协作(机制)和平台(生态)。

过去数年,得益于人口红利、消费升级和政策激励,我国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快速崛起,其中又以电子商务(包括移动支付)、网络金融和在线娱乐组成了我国式数字经济的三个基本面向。随着数字经济即将步入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节点,对标欧美经验,无论从规模总量占比,基础设施智能升级,还是从结构层次布局,又或从与实体产业融合等各项参数来看,我国数字经济尚有不少“顶层设计”、战略架构的功课要做。

(作者系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知名互联网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