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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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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个人信用评分工具的“软约束”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王 立

发达国家信用体系遵循“社会—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形成了三个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诚信、经济信用、金融信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跨越式发展,三类信用齐头并进。而商业信用市场化有助于推进诚信教育与信用文化建设,能补充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今年3月在深圳成立的百行征信是我国个人征信领域第一家(也是迄今唯一)持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大股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占股36%,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市场征信机构股份相同。央行颁发百行征信牌照后,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机构不得使用“征信”“信用”等字眼作为产品名称,芝麻信用不能再用“芝麻信用分”,只能叫“芝麻分”。这意味着除百行征信外的其他所有市场征信机构均不得独立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就概念而言,金融征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列举了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类别,包括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征信系统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发达国家信用体系遵循“社会—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形成了三个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诚信、经济信用、金融信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跨越式发展,三类信用齐头并进。

但在金融个人征信业务之外,还有其他场景和维度的信用信息征集活动。目前互联网公司建立的大数据信用信息征集已不限于金融借贷领域,而是广泛用于共享单车免押金、租借充电宝、政府“最多跑一次”,甚至签证绿色通道等多维度应用。芝麻分、腾讯征信是其中的佼佼者。姑且将这类大数据用户画像业务称为“个人信用评分”。那么,这些信用评分工具合法吗?在非金融、普通商业应用领域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分工具,是否也需牌照准入?与之相关的问题还有,非信贷信息、非金融征信信息是否会被定性为个人征信信息?大数据征信的采集具有非常强的任意性或广泛性,比如个人在淘宝网上的购物习惯、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签合同的签约停顿时间等。这些行为特征与个人征信是否具有相关性?围绕金融借贷风险建立的央行金融征信系统,在金融借贷之外的商业信用服务领域能否发挥作用?这些问题涉及大数据个人征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信息来源、信息质量等因素,颇为复杂。

金融征信只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它记载的是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如果一个人还款记录良好,但经常乘车逃票、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在目前征信体系下或许信用记录正常,但依常识,其个人信用难称良好。央行在不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实现信用卡、贷款、信用担保、融资融券等金融领域负债信息的全覆盖,收录9.26亿自然人信息,237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只是,其运用场景仍限于金融借贷领域,即央行个人征信始终限于行业征信。即使在征集了许多非金融信用信息后,《征信管理条例》中依然将其称为“金融信用信息”。百行征信也是如此。

金融征信、个人征信由于涉及金融安全,须接受严格的金融监管、严格的牌照管制。但商业领域的个人信用评分服务,比如,大数据的“用户画像”就属广义的征信范畴,适合市场化运作。显然,在大数据时代,信用体系建设更需市场机构的创新力量。

首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一切数据都成为信用来源,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资源。相比政府的间接收集商业交易信用信息,市场化的互联网企业能直接生产、采集信用信息,促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信用评分是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所有这些活动都以第一个环节“采集”为基础。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头部公司由于有了巨大的用户流量和数据,在“采集”信用信息环节拥有巨大优势。比如淘宝网的用户在网络购物时形成的海量大数据,都存储在阿里巴巴服务器上。这些数据的形成既是一个数据生产过程,又是一个数据采集过程。这个过程让支付宝、芝麻信用形成了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之源。

政府作为公权力主体,不能开设营利性网络交易平台,大数据时代商业信用需要为“用户画像”,只能由像蚂蚁金服、腾讯这样的市场主体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逐步积累、分析数据、建立和动态调整信用模型来完成。因此,传统商业信用、社会信用体系可由国家队通过行政力量来推进,而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用服务只能由市场主体开展。

其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要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须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要达到以上目标,仅仅依靠政府的官方宣传和教育推动是不够的,还需要市场主体自发地基于利益激励主动做出行为选择,通过众多市场主体的自发行动共同构建良好的信用文化。这种共同利益导向的制度性激励,不仅仅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等硬性制度激励,在更多情况下,来源于市场运行机制。

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市场化个人信用评分工具对失信行为的治理,更主要表现为预防和潜移默化的引导,是事前的戒备和警示。借助大数据分析的芝麻分、腾讯信用等信用工具就能对市场主体“软约束”。芝麻分在共享单车上的使用,让每个用户感受到了个人信用评分在实际生活中的方便与实惠,从而珍惜和保护自己的每次信用记录,促进信用文化的整体建设。足见,商业信用市场化有助于推进诚信教育与信用文化建设,并有助于补充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作者系经济法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