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18-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21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9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9月25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10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8日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7日和2018年10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5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5)回购股份的期限

(6)回购股份的用途

(7)决议的有效期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需关联股东张红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27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刚、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