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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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18-08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就开展战略合作事宜签署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批”)推动中国节点建设部分项目,该合作项目是中农批在全球的冷链骨干物流网络体系中的一部分。双方一致同意发挥各自优势,以各自的技术实力、人才优势、市场渠道为基础,达成合作协议。

二、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5号1号楼4层509

4、法定代表人:林沫阳

5、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3日至2065年10月22日

8、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仓储服务(限棉花、谷物及其他农产品仓储);道路货运代理;物流设备租赁;物流技术服务;维修物流专用设备;租赁物流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零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化肥;粮食收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中农批(辽宁)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中农批80%股权,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农批20%股权。

10、除了与本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农批(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外,中农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协议的签署

公司与中农批于2018年10月22日在厦门市思明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拟与甲方推动中国节点建设部分项目,中国节点建设部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是甲方在全球的冷链骨干物流网络体系中的一部分。鉴于此,双方同意发挥各自的合作优势,以各自的技术实力、人才优势、市场渠道为基础,达成合作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合作期限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续签展期。

甲方将利用自身资源在物流产业、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向乙方提供资金、技术、土地及场所的帮助。

具体合作方案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四、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合作将有效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公司业务拓展与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就开展战略合作事宜签署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与项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需进一步的落实与明确,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业务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