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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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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3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徐艳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颜跃进先生、彭海帆先生、何显峰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梁会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米秀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同意后通过。

议案2、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王佳丽、尹涵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3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同日以通讯、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参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王明秀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王明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各专门委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明秀先生;委员:郭君巍先生、王丽梅女士、彭海帆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时阗华女士;委员:吕占生先生、曲建奇先生

3、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艳华女士;委员:吕占生先生、王明秀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3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同日以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梁会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田黎明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梁会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梁会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2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