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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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2018-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5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波动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公司进行核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和风险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逮捕,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逮捕;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津盛鑫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轮候冻结。

二、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已停滞的风险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26,208.39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合计 USD 62,217.13美元、人民币787,434.09元;同时已分别被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起诉,累计被诉讼金额美金12,695,872.83元及人民币20,161,992.00元,其经营业务已停滞。

三、公司被起诉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

因公司为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润泰供应链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31,440万元。因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起诉,截止目前,累计被诉讼金额美金12,695,872.83元及人民币20,161,992.00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

四、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

2018年度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正积极解决上述风险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