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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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9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5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为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的人民币5亿元新增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5年。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置业有限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5亿元的《抵押合同》,同意其以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32号1栋广场泸州店物业作抵押,包括广场泸州店负一层、地上一至七层(含娱乐层)及车库,面积合计为139,670.08平方米,期限五年。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