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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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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10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二)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4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5,548,8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22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5,547,0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227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0,40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0,40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卢大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彭迎春女士为公司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彭迎春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35,54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彭迎春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0,398,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

(2)表决结果:彭迎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陈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陈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35,54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0,398,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

(2)表决结果:陈鹏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王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35,54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王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0,398,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

(2)表决结果:王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注销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取消对湛江霞山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54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唐源。

(三)结论意见: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