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8-06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将原先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提供担保的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无限售流通股和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提供担保的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合计共解除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1%)无限售流通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均胜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从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并已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质押手续。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均胜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相关资金主要用于二级市场的增持。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均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质押的质权人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实际操作过程中,股权质押是公司向银行融资的一种增信措施,作为配套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均会办理正常的放贷手续。近期,均胜集团也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并获得了首批“总行级合作客户”称号,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双增信模式债券融资,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均胜集团及均胜电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截止目前,均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股份357,655,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85,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9.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8%。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