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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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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8-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宁波证监局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www.p5w.net。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止2018年11月19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2,262,74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Christoph Hummel先生,独立董事赵大东先生、朱天先生以及魏云珠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张培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于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不少于6,569.34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949,289,000股)比例不少于6.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0元/股。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等事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全部予以注销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035),并于2018年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截止2018年11月2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1,958,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8%,已实施的回购价格区间为21.26元/股到27.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1,801,064,356.53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区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用途安排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股份的处置期限为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如果三年内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的,则用于该等用途并转让,如果没有全部转让,剩余回购的股份则进行注销。

五、回购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3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1,958,239股,回购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8%,回购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