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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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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8-10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陈焕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焕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陈焕龙先生:1970年生,天然气加工学士、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长达二十多年丰富的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及工程建设经验、海外勘探开发与生产管理经验。1999-200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吐哈油田丘东采油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3-2005年,任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印尼项目副总经理;2005-2011年,任中石油尼罗河公司苏丹六区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总支书记兼中石油尼罗河公司管道部经理;2011-2013年,历任中石油尼罗河公司苏丹37区项目联合作业公司(PDOC)勘探开发总经理、项目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3-2018年,任中石油尼罗河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工委常委)、同时兼任苏丹6区项目总经理及项目作业公司(Petro-Energy)总裁。2018年9月8日加入洲际油气,任公司执行总裁。

陈焕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签署《合作开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签署《合作开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亮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Sino-Science Netherlands Petroleum B.V.(以下简称“中科荷兰”)、Sozak Oil &Gas LLP(以下简称“苏克公司”)就苏克气田于2015年12月2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中要求,由洲际油气或洲际油气指定的子公司投入技术、人员和勘探、开发资金等。受限于多种客观因素制约,洲际油气不能在合作期间内按照承诺完成苏克气田所要求的义务工作量投资。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利用法》的规定,如未能按时完成最低义务工作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将有权收回苏克气田矿权,为避免给中科荷兰及苏克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经与中科荷兰、苏克公司友好协商,拟签署《合作开发协议之终止协议》,解除与中科荷兰、苏克公司就苏克气田的合作关系。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8-103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芜湖江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23%股份的股东芜湖江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11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选举陈焕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签署《合作开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议案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芜湖江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洲际油气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1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2月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富德生命保险大厦1106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6日

至2018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一3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5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8-10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转发的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以下简称“余杭分局”)下发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余公[经]冻财字[2018]116号)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琼执22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余杭分局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所持公司股票665,081,232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21日,冻结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海南高院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轮候冻结广西正和所持公司股票665,081,232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22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目前,广西正和已向余杭分局提交《查封、冻结异议书》(以下简称“《异议书》”)。《异议书》表示:广西正和持有的洲际油气的股份系其于2007年、2014年两次参与非公开定向增发合法获得;截止前述股份冻结日,广西正和与申请冻结执行人无任何直接经济往来,且并未收到任何司法机关对其的立案通知与涉案通知。基于以上理由,广西正和已请求余杭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撤回《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关于海南高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原因尚在了解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共持有公司股票665,081,232股,占公司总股本29.38%。广西正和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665,081,2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票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有关信息请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8-105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孚威天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威天玑”)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7,060,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孚威天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8,530,207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375%,占本次减持计划的50.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对外披露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7日起停牌。2018年10月1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复牌。孚威天玑的减持计划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孚威天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孚威天玑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孚威天玑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在减持期间内,孚威天玑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8-10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张世明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

由于身体原因,张世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世明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副董事长职责,专注致力于公司治理的持续优化和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董事会对张世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