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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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的公告

2018-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段义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段义鹏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段义鹏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段义鹏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段义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段义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