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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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8-6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栾汉忠董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基于公司现有董事仅 8 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补选 1 名董事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的原则,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推荐任正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任正先生简历

1968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 工程师

曾担任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高投科技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任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正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任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8-6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建院)、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置业)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成高置业【2018】19号),确定由上述三家组成的联合体为新川创新科技园GX2017-07(071)项目和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的中标人,预计倍特建安将承担共计75,405,103.35元(暂定)的施工工作。联合体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发包人签订合作协议。

由于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5、法定代表人:任正

6、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7710541W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工程建设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置业为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投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栾汉忠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的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李纯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商业、仓储、粮食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办公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停车场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租赁业;物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省建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黄荣

(2)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甲级)(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测绘服务;工程咨询;建筑劳务分包;地质勘察的施工,降水、桩基勘察机械的修理加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勘察劳务、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岩土试验、岩土水质检测、原位测试、建筑工程现场检测、房屋安全性鉴定、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建筑电气及建筑智能检测、环境监测及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1栋9、11、12层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省勘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工程概况及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新川创新科技园GX2017-07(071)项目,工程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二、三、四组,工期为120 日历天,倍特建安将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 36,213,379.65元。

项目二: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工程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南区,工期为120日历天,倍特建安将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39,191,723.70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若能签订正式合同且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投置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均为承揽施工项目)的总金额约13.67亿元。

七、备查文件

新川创新科技园GX2017-07(071)项目和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中标通知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