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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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08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25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李小林董事委托孙隽董事、孙文俊独立董事委托赵曙明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步国旬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涉及的监管部门审批、备案及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并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权管理层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全权办理该子公司的筹备、报批及设立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名称授权管理层决定,并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可分期缴付出资。

4、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投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监管部门和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6、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有利于拓宽自有资金投资领域,延伸投资业务链条,在隔离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时,可以为公司相关业务开展提供支持平台,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另类投资子公司设立后,面临的风险包括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通过委派或者任命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关键岗位人选,确保对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力,保障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

(二)将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另类投资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全面覆盖,通过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风险,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三)加强另类子公司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对上述制度的有效性评估机制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四)另类投资子公司将坚持制度先行、合规风控为先的理念,按照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和机制,确保合规风控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