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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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001.667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8日(星期一)。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48号)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7.84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5.97元,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6年4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524.5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2,942.348万股。

上述股份中,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任思龙先生(目前为良信电器董事长)和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生江(目前在良信电器不担任任何职务)先生合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333.6113万股,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7名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1,084.2367万股,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2016年5月17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2,942.3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884.696万股。

2017年4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5,878.8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757.632万股。

2018年4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52,401.5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8,602.337万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2名特定投资者任思龙先生和卢生江先生认购的良信电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经历次资本公积转增后,由333.6113万股变更为2,001.6678万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任思龙先生和卢生江先生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1.66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故解除限售的股份共2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良信电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3、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良信电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