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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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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公告

2019-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9-2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及新增并购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19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贷款担保方式包括:

(一)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制药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四)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19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9-2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2019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序号顺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报备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9-2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9日

至2019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登记地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4月2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二)邮政编码:543000

(三)联系电话:0774-3939128

(四)传真电话:0774-3939053

(五)联系人:童依虹

(六)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